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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买受人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的情形

房屋买卖 04-12 619

【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买受人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的情形】商品房买 卖合同未明确约定出卖人代为办理所有权登记的,出卖人仍然负有协助义务。出 卖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办理初始登记,并将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所需要的材料提 交登记机关,依照合同约定或者其他合理方式告知买受人可以自行申请办理房屋 所有权转移登记。出卖人未履行上述义务的,应当承担逾期办证的违约责任。 买受人起诉请求出卖人协助其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,但一审法庭辩论终 结前出卖人尚未办理初始登记的,人民法院可以向买受人释明变更诉讼请求为解 除合同、赔偿损失。买受人不变更的,驳回其诉讼请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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